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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北京市商務局、發展改革委、公安局、氣象局等12部門聯合印發《北京市成品油流通綜合監管指導意見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首次将防雷安全全鏈條監管納入成品油流通綜合監管體系。
《意見》明确,市氣象局負責核發成品油經營企業涉及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(hé)場所的(de)《雷電防護裝置設計核準意見書》和(hé)《雷電防護裝置驗收意見書》,并将市氣象局負責的(de)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(hé)竣工驗收許可(kě)、雷電災害防禦工作列為(wèi)成品油經營項目開工前、竣工後和(hé)日常監管事項。
《意見》要求,各有關單位要推進依法創新,深入做(zuò)好放管服工作,持續推進營商環境優化;堅持穩步實施,研究放管服具體舉措,統籌放與管結合,改進服務事項措施;加強行業自(zì)律,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,健全行業自(zì)律規範,探索承諾加信用監管模式,壓實市場主體責任,加大行業內(nèi)部監督力度。
(作者:葉芳璐 責任編輯:張林)